新的《两用物项管制制度》于2021年9月9日开始生效。在此之前,我们希望定期向您提供其最重要的革新概览。

技术援助

如果根据信息,所列的两用货物是或可能是用于《欧盟两用物项管制制度》新规第4章第1条意义上的关键用途,则对提供#技术援助有许可要求。

如果技术援助涉及可用于ABC武器或导弹的货物,该货物在被禁运国家有军事最终用途,或属于国家军事清单上的军事项目,则存在欧盟两用物项管制制度第4章第1条所指的关键用途。

侵犯人权

此外,根据《两用制度》第5条,未列入清单的数字监控产品现在可以获得授权。

如果有信息表明,有关货物全部或部分用于或可能用于内部镇压和/或严重侵犯人权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则存在授权要求。
这一规定代表了全面覆盖原则的延伸,是对 “阿拉伯之春 “事件的反应。

成员国间的合作

为了改善和确保出口管制条例的效率,成员国最近采取了一些措施,使主管当局,如海关、许可证和执法当局之间能够直接合作和交流信息。

此外,根据《两用制度》第24条第二款的规定,成立了两用物项协调小组。除主席外,该小组由每个成员国的一名代表组成,负责审查由主席或成员国代表提交的所有关于《两用制度》的适用问题。如果协调小组认为有必要,它会与出口商、中介机构、技术援助提供者和其他受《两用制度》影响的各方联系。

弗兰克·格尔茨
弗兰克·格尔茨 总经理

弗兰克有超过25年的海关和出口管制从业经验:作为合格的转口商,曾在多家从事物流、工业和贸易的公司中担任管理职务。弗兰克多年担任一家国际集团的国际贸易、海关和出口管制高级总监,带领由45名员工组成的团队,为高级管理层、客户和业务部门以及集团子公司提供有关海关和外贸法的国内和国际问题的咨询。弗兰克凭借其专业知识和在优化业务流程方面的多年经验,为合规和业务成功做出了重大贡献。